别让年夜饭“霸王条款”坏了年味 D+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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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临近,不少市民选择在酒店预订年夜饭。记者昨日走访成都多家酒楼、饭店发现,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,但不少酒店的年夜饭包间已预订完毕,甚至出现“一桌难求”,有些商家还作出了“1.5小时内”必须吃完的规定,超时消费还要收取超时费。(1月26日《成都晚报》) z]U5/>
一年一度的年夜饭,是家人团聚的最重要的一顿饭。人们之所以把年夜饭订在饭店,主要还是想多节约一点时间,利用吃年夜饭的时间与家人一起聊聊天,开开心心,共同庆贺新春佳节。 >tI'fY;K
可让人遗憾的是,现在不少饭店,不仅对年夜饭有了“限时1.5小时内”必须吃完的规定,而且超时消费还要收取超时费。这显然就是霸王条款,让文明祥和、快乐喜庆的年变了味。 fBpUyk
不可否认,春节期间,饭店追求利益最大化也是人之常情,尤其是在万家团聚吃年夜饭的那些时间段,饭店工作人员不能陪伴家人一起过大年,吃年夜饭,而是在围着客人转,其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也是可想而知。 EnQA2c
然,尽管有这样的事实,作为饭店经营者也绝不能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,随意预设年夜饭“限时消费”和“超时收费”等“霸王条款”。 要知道,“限时消费”不仅是违反了合同法,同时也违反了消法中的“自由选择权”。至于“超时收费”就更有趁火打劫之意味了。 &mn |